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规定,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办自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事业单位法人应向我办报送2016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使用图片密码登录 “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上传年度报告,我办于3月31日后将年度报告内容在“湖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站和“夷陵区机构编制网.年度报告公示”专栏公示。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事业单位无需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因不再报送纸质报告,所以在上传扫描附件时一定要清楚工整,否则不予网上受理。
二、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信息公示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已提交的年度报告在公示前,事业单位如需修改,可联系我办退回,并在3月31日前再次完成提交。
四、事业单位在线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后应下载打印,报举办单位审查。审查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需同年度报告其他材料(包括法人证书副本、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一并扫描(或拍照)上传。纸质年度报告由事业单位自行留存,以备抽查。
五、涉密事业单位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六、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宜昌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定期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
七、未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按照《条例》《实施细则》及《湖北省事业单位社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进行处理,并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向社会公示。
八、“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的网址为http://gjsy.gov.cn/xxxz/xxtb/201403/t20140327_2594.html。用IE浏览器打开上述链接,单击 “非试点省:申请年度报告”,进入登录方式选择页面。滑动鼠标,选择“图片登录”,单击“浏览…”,找到“图片密码”电子文档,单击“打开”,输入验证码,单击“登录”,进入年度报告网上提交页面,然后根据提示提交材料。未领取“图片密码”的事业单位,请联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群QQ: 191092946领取“图片密码”电子文档。
九、联系方式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咨询服务电话:7835409;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群:19109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