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夷陵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夷政办发〔2016〕68号)精神,经区审改领导小组同意,区审改办组成两个工作专班,于5月9日-11日随机核查了全区10个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领导重视。大部分被核查单位的领导重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安排部署。
2.完成了建库工作。核查部门均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库,并按要求报送审核、备案。部分单位完成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库的公开工作。
3.建立了抽查实施细则。各部门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均明确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具体方式;合理确定了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明确抽查结果运用方式等,具有可操作性。
4.工作有序开展。大部分单位结合行政检查及行政执法等工作,有效的推进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果,在促进本部门正确履行职能的同时,也有效的促进服务对象依法依规开展业务。
二、存在的不足
各部门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些共性问题和不足需引起各部门高度重视。
1.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单位未深刻领会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精神和要求,未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工作日程,未统筹安排部署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未将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与执法工作进行有机结合。
2.抓落实的力度不够。
一是清单建立不够完善。部分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库的建立不够完善,随机抽查事项不准确、随机抽查对象建库不全面、执法检查人员建库不规范。
二是公开工作不够到位。部分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实施细则、抽查结果公开渠道单一,宣传力度不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不及时,服务对象未能及时知晓各主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安排。
三是痕迹管理不够全面。部分单位抽查内容记录不够全面,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查对象未签字。抽查记录反映出部分随机抽查事项的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没有达到要求。
四是工作推进力度不大。部分单位2016年随机抽查事项未覆盖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7年的随机抽查工作还未进行安排部署。
3.抽查结果应用不够。部分单位未在“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录入随机抽查结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力度不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全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核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并按照夷政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补齐短板,确保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1.全面理解概念。各部门进一步学习领会省、市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夷政办发〔2016〕68号文件,全面理解“双随机一公开”内涵,弄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制定的部门权责清单的关系,为顺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2.迅速查缺补漏。迅速对本部门制定的随机抽查实施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库进行补充完善,并报区审改办备案。5月底以前,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有调整的,列明调整依据后报区审改办按程序办理。在本行业迅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的宣传、公开、公示等工作。
3.认真抓好随机抽查工作落实。认真制定本部门今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安排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今年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今年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到达要求,确保随机抽查事项全部覆盖本部门所有监管执法事项,确保抽查结果正常公开、合理运用。加强随机抽查痕迹管理,扎实做好随机抽查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4.搞好督促检查。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分别在6月中旬、12月中旬将本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报区审改办。区审改办、区政务督查室要通过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全区各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各部门半年及年度工作情况报区审改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