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把调解促稳定、调解促和谐、调解促发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截止6月底,全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42次,预防纠纷340件,调解案件1136件,调解成功1106件,调解成功率达97.3%。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调解工作规范完善
一是调解组织网络化。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63个,区专业调解组织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调委会14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193个,企业调解组织52个。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纵横有序。二是调解人员培训常态化。今年3月以来,区集中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技能培训2场次,培训人员488名;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共组织培训42场次,培训人员2335名;村(居)则采取以会代训、观摩交流等更加丰富灵活的方式组织培训。三是调解纠纷程序化。全区调解人员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执行,遵循调解工作基本原则和调解工作程序,着力提升调解工作效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卷宗制作规范化。为进一步规范调解卷宗的制作归档工作,区司法局对全区调解卷宗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完整性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从卷宗的制作、审查、装订、归档等方面对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卷宗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促进全区调解卷宗档案管理质量全面提升。
二、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今年4月,区司法局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拟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活动开展期间要求基层司法所对因情感纠葛、财产、家庭暴力、婆媳关系等十个方面引发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进行广泛的排查梳理,通过开展心理疏导服务、加强妇女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业务培训等四项措施,增强妇女儿童依法维权意识,科学预防婚姻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活动自开展以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至6月底,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婚姻家庭纠纷120件,调解成功109件,11件正在调解当中,有效地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状态,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得到了切实发挥。
三、调解机制不断创新
全区各级调解组织不断创新调解机制,积极探索源头维稳新路子,调解方法呈现出多元化格局。一是矛盾纠纷调解“三三制”方法。即:在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先由中心户调解三次;若不能解决,则由村民小组协调各方力量调解三次;调解不成功,再移交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再进行三次调解。充分调动和发挥了村、组、户三级调解网络的源头维稳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该方法在小溪塔、黄花、下堡坪三地广泛运用,并在全区推广,有效缓解了维稳压力,提升了调解工作效率。二是矛盾纠纷调处“三包一审”工作模式。三包即:领导包大案督办,司法所包指导培训,调解员包案结事了;一审即:乡镇综治部门集中审查调解程序和资料。该工作模式增强了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明晰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该模式在分乡、雾渡河两地广泛应用,确保了受理的矛盾纠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效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大局。三是加强调解文化建设。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我们努力将调解文化融入调解工作的全过程,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庭(室)规范化建设,利用调解室、接待室、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等场所,建设“文化墙”、“文化角”,悬挂、张贴调解谚语和名言警句等文字标识和美术作品。通过对调解场所的文化包装,不断增强视觉上的冲击力、心灵上的感染力和情感上的亲和力,积极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