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同志主持,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同志作工作报告。会议主要精神如下:
一、深刻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
国生省长强调,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既定的工作部署,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硬目标、硬要求。要求我们认清形势,全面把握改革推进的有利条件;面对现实,正视困难,充分考虑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全面把握,切实增强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与全省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五个湖北”建设、造福民生福祉相结合,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相结合。
二、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主要内容
1、明确总体目标。
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了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2、规范有序推进。
一是要明确改革成败的检验标准。事业单位是政府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不是把事业单位改小改弱,而是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壮大。检验改革的成败,要坚持“三看”:一看是否有利于事业单位社会功能的充分发挥和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二看是否有利于公益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看是否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专门人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二是要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类别。首先是要调整规范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对一些未按规定设立、重复设置、规模过小、长期不运行的事业单位,该撤的撤,该并的并,该规范的要规范,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盘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为公益事业发展腾出空间。其次是要按照社会功能定位,按照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大类”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再次是要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别实施分类改革和管理。把公益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进一步强化其公益属性,加强监管。把行政类和经营类单位从事业单位序列中分离出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这两类事业单位。对经营类单位,可借鉴国企改革和其他行业体制改革的经验推进改革。对行政类单位,在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两个不突破”的前提下,坚持划转认定从严、机构设置慎重的原则,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凡职能划转的,要严格把关,严控范围,按程序报批。凡保留设置机构的,一定要慎重决策,要坚持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能调整为内设机构的不单独设置,必须单独设置的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建立机制灵活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事业单位人员“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三是建立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要求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形成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四是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是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坚持公益服务政府主导,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稳定的公益服务,促进公益服务公平公正,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群体之间公益服务水平的差距。充分发挥社会的力量,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公益事业建设,加快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
3、完善工作方法
坚持“统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增强改革的创造性。“统”,就是要做到统一设计、统筹推进。统筹处理好事业单位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的关系,统筹处理好三大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关系,统筹处理好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之间公益事业发展的关系,统筹处理好整体推进和局部试点的关系。“分”,就是要做到“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分类指导体现在对不同社会功能、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分类管理,不搞“一刀切”。分业推进体现在分类改革不是“另起炉灶”,不是替代正在进行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要与行业体制改革加强衔接,协调推进。分级组织体现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级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分步实施体现在把握好改革的节奏,统筹兼顾改革的力度与社会的可承受度,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注意分散风险。2013年,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4年,基本完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积极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配套改革取得一定成效。。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切实守住几条底线:确保社会事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公共服务水平只能提高、不能降低;确保事业单位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不能激化矛盾;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1、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改革工作负总责。
2、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有序推进。
3、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改革期间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4、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组织、人事、财经等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